献县实验小学“好家长”评选办法

2015/1/12 5:53:40

献县实验小学

家长学校“好家长”评选办法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家庭教育则是家长通过自身的人格、品德、学识、感情以及家庭生活氛围等方面给孩子以熏陶,是孩子初步乃至终身养成良好品行与学习习惯的摇篮。因此,努力塑造“好家长”形象,是家庭教育的切入口、关键处。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好家长”评选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家长。

    二、评选标准

   (一)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品行习惯。如忠诚祖国,明辨是非,孝敬老人,敬重邻居,助人为乐,谅解别人,遵纪守法等。

   (二)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家长不干扰孩子的学习活动,家长努力创造条件使孩子掌握预习、复习等学习方法。

   (三)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勤俭节约,珍惜粮食,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如铺床叠被、洗衣洗碗、打扫卫生、买米粮等生活用品等。

   (四)为孩子创造健康向上的文娱生活环境。家庭藏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其中有中外名著,名人传记和适合孩子阅读的报刊杂志,有适合孩子的光碟等电子类学习用品,有孩子喜爱和擅长的文体用具。

   (五)家长的工作态度。家长对本职工作具有责任心,对社会生活中弊端持有正确分析的态度,不说无原则的话,为孩子树立忠于本职、执着追求的榜样。

   (六)家长爱子(女)观正确。家长热爱孩子。做到对孩子不溺爱,能严格要求,能耐心说服,不打骂,有较科学的教育方法。

   (七)家庭关系和睦,民主气氛浓厚,家庭成员能互敬互爱,互让互谅。

   (八)家长个人操守。家长对孩子产生积极良好影响。具有健康的业余爱好和良好品德。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不说脏话,不赌博,不酗酒,不看黄色书刊和影视录相,不贪占公共财物,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九)积极主动地参与家、校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地参与家长座谈会和学习。不迟到,不旷课(会),有事情请假。教师家访能主动配合。每月至少主动到校或者电话与老师沟通一次。

   (十)正确处理家、校关系。在社会上或者孩子面前要正面宣传学校和老师;当家长与教师、学校意见不一致时,应态度诚恳,理性配合,消除分歧;不在孩子面前议论教师和学校;给孩子营造“亲其师、信其道”的氛围。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每学期学校将名额下达到年级,由班主任根据平时家(校)访等渠道了解的情况和“好家长”评分标准及赋分表自评情况及“好家长”申报表提供的有关事实,对照标准,确定推荐对象。   

   (二)本次评选,每班推荐4人。为保持本项工作的连续性和扩大“好家长”的影响范围,所推荐人选应既有前任“好家长”,又有新的“好家长”。新的“好家长”比例要达到1/2及以上。所推荐人选要由家长和孩子共同对照评选标准如实填写《献县实验小学“好家长”》申报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一份,于1月20日之前由孩子送交班主任(同时上传电子版至政教处邮箱)。

  (三)班主任签署意见后,由政教处与年级组长共同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

     四、“好家长”奖励办法

   (一)学校向“好家长”颁发荣誉证书,或向家长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社区报喜。

   (二)累计两次评为“好家长”的,学校聘请担任家长学校兼职教师 。    

   (三)“好家长”撰写的论文择优发表在校报或收编在家长学校论文集中。

                                           

                      献县实验小学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