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15/3/25 1:10:29

关于学生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3月30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此,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积极配合学校,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对孩子进行全面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与监管,为孩子健康成长和构建和谐校园作出努力。

  1.加强法制教育,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生行为规范、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2.教育孩子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各种报警方法,教育孩子要熟悉报警电话(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提高防范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3.严禁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家长要严加教导,以防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到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拆迁区域游玩。   

     4.教育孩子不私自到水库、池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游泳(溜冰雪),不擅自与同学结伴玩耍游泳(溜冰),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溜冰雪),不在不会游泳的家长朋友亲戚等带领下游泳(溜冰雪),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游泳(溜冰雪),不到不熟悉的水域玩耍游泳(溜冰雪),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相助,以防连环溺水恶性事故发生。

  5.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人行横道时按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不要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要进行扒车、强行拦车等危险活动。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小学生未达12周岁,不得擅自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在公路上或大街上行驶,乘坐机动车要车况良好、证件齐全、牌照完备、审验合格,有条件的要监护人陪同。不搭乘超载车,更不能乘坐拖拉机、三轮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以防事故发生。

  6.提倡勤俭节约,不乱花钱。教育孩子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以防止传染病的发生。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干净后才可以食用,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吸烟、喝酒。

  7.教育孩子用水、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掌握安全用电等方面的常识,不触摸电器设备。禁止孩子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用具,更不得携带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野外用火,以防引发火灾。发生火灾时,教育孩子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绝不能直接参与救火。不参加有危险的活动。

      8.密切关注孩子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不要让孩子单独出门,确需外出,应该经过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教育孩子不要轻信陌生人,不随便跟陌生人打交道,不乘坐陌生人的车,陌生人敲门时不要开防盗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等要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禁止到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的场所。  

       9.做到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熬夜、不赖床。多呼吸大自然的新鲜空气,组织户外有氧运动,锻炼身体、增强抵抗力,每天锻炼不少于一小时。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远离有流感症状的病人。

  10.注意用眼卫生,保护视力,不长时间上网、看电视、看书。.听从父母教导,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2015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