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学习方式(3)(一周一理念)

2017/4/3 11:44:42

新课程学习方式3)——探究性学习

探究性学习是指学生自主地参与知识的获得过程,掌握研究自然所必须的探究能力,同时形成认识自然的基础——科学概念,进而培养探索世界的科学态度。

探究性的教是指教育的目的最终不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要把人的创造力量诱导出来。探究性学习是以师生共同探究来促进学生掌握知识,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科学素养的一种教学方式。具有三个特征:探究性、开放性、整合与拓展性。

1、探究性学习实施的步骤。

(1)产生问题意识。

对象意识。教师要善于观察、了解学生的发展倾向、特长爱好以及学生已有的知识和能力情况,做到“心中有人”,“心中有数”。

环境意识。罗杰斯认为:“心理安全”与“心理自由”是创造的两个条件。因此,教师要为学生创设一种自由、民主的氛围,以激化学生的思维。

激趣意识。教师可通过提供相互矛盾的世界、呈现令人困惑的问题情景来激化学生的兴趣,激化学生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主体意识。在探究性学习过程中学生应充分意识到自己是主体,要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够充分利用原有的知识和能力来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要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同时也要尊重教师,接受教师指导。

形成假说。

确保所有学生对所要解决的问题都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和深入的理解。

运用“头脑风暴”集思广益,提出方案。

教师作为倾听者,应鼓励学生自由思考、标新立异,哪怕是荒谬的见解也应该鼓励;应引导学生尽可能以已有的家庭、社会、学校经验为基点来形成假说;当学生对自己的见解很感兴趣时,应允许他们按照自己的见解形成假说。

教给学生一些思维方法,鼓励学生发展创新思维,指导学生运用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进行推理。

整合资料。

鼓励学生采用多种方式来收集资料。

学生设计问题,教师充当信息提供者。

教给学生组织材料的步骤。

教给学生对资料进行概括与组织的方法与途径。

学生在教师指导和帮助下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检验其信度、效度和区分度,以得到有价值的信息。

得出结论。

通过逻辑分析得出结论。

通过实验得出结论。

通过实践得出结论。

验证结论。

教师要引导学生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去检验结论,防止“先入为主”、“暗示效应”、“功能固着”等因素的影响。

对方案进行逻辑分析,判断其在逻辑上是否成立;广集材料以验证和进一步补充结论;重新进行实验操作,对照试验结论。

将结论用于实践,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检验,以便进一步改进、补充和完善。

反思。

创设民主、平等的对话与交流的氛围。

教师要使用多种方法。以系统的收集关于学生的理解力及能力是否得到提高的数据,并以此作为评价的依据。

评价内容多样化。不仅要评价结果,更要评价学生的探究精神与探究态度、探究方法与能力、探究行为习惯。

教师要注重对探究过程的评价和探究结果的描述。

总之,探究性学习的实施步骤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在探究性学习的实施过程中教师应灵活处理实施策略也并不是万能的,对于不同教学情景,不同师生应有所不同。但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创设自由的学术氛围,培养学生质疑、解疑的能力,并鼓励创新的教育理念。